《鸿茅药酒志》鸿茅药酒名称演变考:从昭君红、红毛药酒到鸿茅药酒
2026-03-05
鸿茅 电
第二节 昭君红
1933 年 12 月,傅作义主导下的绥远省政府组织人员编印的《绥远概况》记载,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,鸿茅药酒曾取过一个更加正式的名字昭君红。其原因大概是该酒色如胭脂、香浓味醇、质醇色艳,含有鸿茅药酒由晋医在蒙地始创,具有蒙汉民族和谐团结、共融共存的寓意在里面。可惜的是,昭君红这个名字不但没有传播开来,而且存在的时间也很短。

地方国营呼和浩特制酒厂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生产鸿茅药酒近 20 年,其间,将红毛酒更名为红毛药酒,因其商标上有飞鸽奔马,故人称鸽马牌红毛药酒。此次改名,加了药字,突出了鸿茅药酒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酒,而是能够去病的药酒。

1969 年,内蒙古自治区原革委会副主任邓存伦到北京参加全国计划工作会议,与国家计委有关领导商议恢复红毛酒的生产。国家计委领导同意划拨粮食,专供红毛酒生产,并提议恢复红毛酒的生产,将红毛酒正式更名为鸿茅酒。
鸿茅属于红毛的谐音,而且发音完全一致,在口语表达方向上很好地保留了品牌的历史延续性,在认知上也可以很好地衔接与过渡。而且“鸿”既可以指北魏历史上凉城郡下辖的旋鸿县,也可以取自“鸿运当头”之意,“鸿雁”本身还具有内蒙古地域文化的强烈意象。“茅”同时具有酒和药两种内涵,“酒”源自“苞茅缩酒”的历史典故,“药”则是“茅”具有草本药材的意象。“红毛”二字的历史文化内涵只有三四百年,而“鸿茅”则浓缩的是中华文明及中医药数千年的文化。
这次改名,让鸿茅药酒的文化底蕴,又上了一个台阶。

该志又载:“1949 年前,由厂汉营私商隆胜荣经营,后停产。1958 年,由凉城县联合加工厂恢复生产,后因粮食供应不上而停产。1970 年,由国家计委主任余秋里提议二次恢复生产至今。该酒具有祛风除湿、舒筋活血、强身健胃等功效。1987 年被自治区评为名酒。”
20 世纪 70 年代,为了出口创汇的需要,针对海外市场需要强调产品的功效的要求,鸿茅药酒外销产品在正式名称中加注了“祛风”二字,表明鸿茅药酒的祛风功效,使得信息传递和沟通更加直截了当。1974 年 4 月 15 日,广交会期间,鸿茅药酒作为内蒙古中药代表参展,当时的外销品名为鸿茅祛风酒,祛风突出了鸿茅药酒的功效。鸿茅祛风酒登上了广交会。

鸿茅祛风酒说明书标明:“功能:祛风除湿、补气通络、舒筋活血、健脾胃。主治:风寒湿痹、筋骨疼痛,脾胃虚弱、肾亏腰酸,尤以妇女气虚血亏服之最宜。”同时,也明确了注意事项。
1992 年 10 月,鸿茅酒定名为鸿茅药酒,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批准注册,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(86) Ⅰ-20-1355。之后,鸿茅药酒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国药准字 OTC 药品。鸿茅药酒突出了药的特性,并非人们普遍理解的酒。
同年,鸿茅药酒荣获全国首届医疗保健精品博览会金奖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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